关于黑龙江省2024年上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实践性环节考核安排的通知

时间:2024-02-01浏览:630

一、考核对象

报考我校主考健康服务与与管理专业且已在黑龙江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生自助服务系统(https://zxks.hljea.org.cn/kszzfw/home/login)完成实践课程预报名登记的考生。

二、资格确认

(一)含有理论课的实践性环节考核的课程,考生需要参加理论课考试后,方可申请实践课程考核。

(二)纯实践性环节考核的课程,考生取得考籍后,方可申请实践课程考核。

(三)考生在所学专业全部课程考试合格后,方可申请毕业考核。

三、考试费用

考生参加实践考核必须缴交考试费,考试费收费标准执行《黑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黑龙江省财政厅《关于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实践课程考核收费标准的批复》(黑发改价格〔2019〕340号)文件要求,收费标准为实践性环节课程考核费每人每科次100元;毕业论文(设计)考核每人300元(含指导和答辩费)。

四、考核地点

具体地点详见准考证。

五、考核方式

本期考试采用现场笔试考核方式。

六、考试安排

序号

课程名称

考试时间

1

医学基础总论(实践)(05736)

4月中旬

(详见准考证对应课程的考试时间)

2

健康管理技能与实训(实践)(09620)

3

公共卫生实践技能(实践)(09621)

七、考核要求

(一)报考实践课程的考生,需按考核要求完成试卷(或实践报告)答题(或提交),未按规定及时完成,不予记录考核成绩。

(二)报考毕业论文(设计)的考生,需于考试报名后按照相关选题完成专业要求的毕业论文(设计),并于答辩前2周提交,经我校指导老师评阅并按修改意见修改后,方可参加毕业论文答辩,未按规定及时提交毕业论文(设计)的,或未按要求进行修改的,不予记录毕业论文(设计)成绩。

(三)参加实践课程考核时,考生须带身份证、准考证,按名单分组准时到场,迟到15分钟取消考核资格。

(四)考试期间考生应听从工作人员安排,填写笔迹确认卡,完成考核后次序离场。考核时要严格遵循考试规定或毕业论文(设计)要求。

八、考核成绩

(一)实践课程成绩采用百分制计分,60分为及格。

(二)毕业论文(设计)成绩采用百分制评分,再折算成四个等级为最后成绩。85分至100分为优秀;70分至84分为良好,60分至69分为及格,60分以下为不及格。

(三)考核成绩不合格者,不安排补考,可重新报名交费参加下一次考核。

(四)每次考核结束后,向考生公布考核成绩,公布期为一周,考生对成绩有异议的,可在成绩公布起一周内申请复核。

(五)公布期结束后,我校按省考办要求的时间和程序报送成绩。

九、考核纪律

考生有抄袭、代考、代写笔迹卡等舞弊行为以及其他违反考核规则的行为,执行省考办的规定,取消一至三年申请毕业的资格,情节特别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联系方式

电话:025-83271150

地址:南京市鼓楼区童家巷24号中国药科大学继续教育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