Ø 毕业
学生在规定的修业年限内,学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学业成绩合格,准予毕业,发给国民教育系列成人教育毕业证书。学生毕业时,对其政治思想品德和学业情况作全面小结,形成书面材料归入学生档案;
Ø 学位
(一)热爱祖国、遵守社会公德、遵守校规校纪,品行端正,在校学习期间未受记过及以上处分;
(二)较好地掌握本专业的基础理论、专业知识和基本技能。在规定年限内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内容,经考核合格准予毕业;
(三)非英语专业的学生,参加并通过全国英语等级三级考试笔试合格或符合相应免考条件;
(四)参加学位课程考试,成绩合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