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0801 中药学专业(专升本)考试计划

时间:2024-07-16浏览:10

中药学专业(专升本)考试计划

(专业代码:100801

序号

课程

代码

课程名称

学分

考试

方式

备注

1

03708

中国近现代史纲要

2

笔试

全国统考

过程性考核课程

2

03709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

4

笔试

全国统考

过程性考核课程

3

13000

英语(专升本)

7

笔试

全国统考

过程性考核课程

4

14544

药事管理学(本)

6

笔试

全国统考

5

03046

中药药理学

4

笔试


05078

中药药理学(实践)

1

笔试


6

13558

分析化学(中药)

8

笔试


13559

分析化学(中药)(实践)

2

实践


7

14707

中药分析

4

笔试


14708

中药分析(实践)

2

实践


8

03049

数理统计

4

笔试


9

03044

中药药剂学

7

笔试


03045

中药药剂学(实践)

2

实践


10

05081

中药文献学

4

笔试


11252

中药文献学(实践)

2

实践


11

05079

中成药学

5

笔试


12

02895

病原生物学与免疫学基础

5

笔试


13

14540

药理学(本)

5

笔试

全国统考

14541

药理学(本)(实践)

1

实践


14

10254

中药学毕业论文

不计学分

笔试


学分合计

75学分


说明:

1.具有中药士、药剂士及以上技术职务或从事中药生产、经营等工作3年(含3年)以上的在职人员方可报考。

2.应考者在全部课程考试合格后,须按照主考学校的要求撰写毕业论文,毕业论文完成后由主考学校组织评阅答辩。毕业论文采用等级制计分,成绩分为优秀(90—100分)、良好(80—89分)、中等(70—79分)、合格(60—69分)、不合格(60分以下)。

3.凡持有具备学历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机构颁发的专科(或以上)毕业证书或本科结业证书,取得本专业考试计划规定的13门课程的合格成绩,累计达到75学分,毕业论文考核成绩合格,思想品德经鉴定符合要求者,颁发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中药学专业本科毕业证书。

4.凡符合主考学校学位授予条件的应考者,可按规定向主考学校申请学士学位,经主考学校学位委员会评审通过后由主考学校授予理学学士学位证书。

5.笔试课程使用的教材及考试大纲以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当次考试公布的信息为准,实践课程使用的教材及考试大纲以主考学校当次考核公布的信息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