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药科大学2023年校外教学点设置情况的公示

时间:2023-01-11浏览:131

       根据《教育部关于推进新时代普通高等学校学历继续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教职成〔2022〕2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严格规范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校外教学点设置与管理工作的通知》(教职成厅〔2022〕1号)、《省教育厅关于推进新时代高等继续教育综合改革的实施意见》(苏教高〔2022〕9号)、《江苏省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函授站(校外教学点)管理办法》(苏教规〔2021〕1号)、《江苏省高校学历继续教育专项督导实施方案》(苏教督委办函〔2022〕41号)、《江苏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高等学历继续教育自查和校外教学点备案工作的通知》(苏教办高函〔2022〕25号)等文件要求,结合我校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发展现状,继续教育学院对照教育部关于校外教学点的设置条件,经考察,报校长办公会研究通过,拟对我校现有校外教学点进行调整,将保留20个校外教学点,新增1个教学点,撤销9个教学点,现予以公示:

       1、保留的校外教学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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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新增的校外教学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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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撤销的校外教学点(停招拟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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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示时间:2023年1月5日-2023年1月13日。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与中国药科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学历教育部联系。
       联系人:孙老师
       联系电话:025-83271519

 

中国药科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2023年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