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药科大学研究生中期考核实施办法》(药大研函〔2022〕23号)的有关要求,现对2024年第一批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人员的中期考核工作安排如下:
一、考核时间
请本期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人员于12月13日之前将中期考核报告交到江宁校区行政楼717办公室。因故不能参加中期考核的研究生应至少提前两周提出延迟考核申请,导师、学院审批同意后参加下一批次中期考核,考核通过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人员至少6个月后才能进行毕业答辩。
二、考核组织
1.本次中期考核,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人员采取现场审核学生提交的书面材料进行。
2.学院现场审核时间暂定为12月23日。考核专家组由不少于3名具有高级职称的专家或通过当年度硕导上岗招生申请的指导教师组成。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人员中期审核按照导师遵循回避原则,可参加旁听学生的中期考核会,但不得担任所指导学生的考核专家组成员。考核专家组设组长1名、秘书1名。
三、工作流程
1.研究生在中期考核会填写《中国药科大学学术学位研究中期检查报告书》交给导师审核。导师审核通过后签字,提交考核专家组进行评审,若导师审核驳回重新提交。
2.专家组考核秘书准备相关材料,中期考核会场由组长主持。专家组参照《中国药科大学研究生中期考核细则》中的评审指标要求(附件2)对学生提交的中期考核材料进行评价,最终成绩由各考核专家打分分值的平均值确定。评定结果由秘书在研究生提交的中期考核报告上记录、签字,答辩专家组组长签字确认后,学院存档。
3.各学院将评定结果通知到每位研究生并公示至少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于12月27日前汇总评定结果。2025年1月6日前将中期考核结果以公函形式报研究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