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培训内容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健康中国以及医疗保障工作的重要论述,聚焦医疗、医保、医药协同发展和治理,重点围绕健全完善医药价格和招标采购制度体系、持续深化医疗服务价格改革和治理、赋能医药机构和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以“人工智能+医药”赋能中国-东盟医药区域集采平台建设等内容开展学习研讨,进一步加强全区医药价格和招标采购工作,提升专业人才队伍能力和水平。
二、 培训时间
2025年5月19日—5月23日共5天,5月18日(星期日)报到,5月24日(星期六)返程。
三、 培训地点
中国药科大学玄武门校区(地址:江苏省南京市鼓楼区童家巷24号)
四、 培训对象
广西壮族自治区相关医疗机构主要负责人
五 、其他事宜
(一)请各单位按要求选调人员参训,参训人员名单详见附件1。参训学员需自行准备2寸电子照(底色不限),并填报《学员报到信息表》(附件1),于2025年5月10日前将学员报到信息表(盖公章扫描版及可编辑电子版)及电子照报送至邮箱390882957@qq.com。报名有关工作联系人:徐璐,13914489177;董雪松,13505180632。
(二)接送机事宜。请参训学员于5月18日报到,建议学员统一从南宁吴圩机杨出发,乘坐5月18日上午8:25深航ZH9375航班,11:00到达南京禄口机场,会务组统一安排大巴车于11:30从机场送至南京市培训地点。5月24日返程,建议统一乘坐会务组安排的大巴车从培训地点到南京禄口机场,乘坐上午12:05深航ZH9376航班返回南宁。参训学员如果有特殊情况,也可自行前往,自行往返不安排接送车辆。
(三)参训学员往返交通费,培训费和食宿费由所在单位承担,有关安排及标准按照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自治区本级培训费管理办法执行。
培训费用:3850元/人(包含培训费和食宿费,请在培训开始前将费用汇入学校指定账户)
收款单位:中国药科大学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南京分行湖南路支行
银行账号:4301011019001029831
转账备注:姓名
(四)学员在培训期间,严格执行中组部《干部教育培训学员管理规定》,不再承担原单位安排的会议、外出访问考察及其他工作任务。如无特殊情况原则上不准请假,确需请假者,需由所在单位党委(党组)提出书面请假。
(五)为便于沟通联系,请参训学员于七天内扫描二维码(附件2)加入本期培训班临时微信群。参训学员在报到当天,须在报到点现场使用手机微信扫描培训班二维码(带班组织员提供),进行现场报到确认。涉及参训学员报到相关问题请联系中国药科大学继续教育学院,联系人及电话:徐璐,13914489177。
未尽事宜,请联系中国药科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工作人员。徐璐:025-83271529,13914489177;董雪松:025-83271529,13505180632。
学员报到信息表
填报单位(公章):
姓名 | 性别 | 工作单位 | 职务 | 联系手机 | 身份证号码 (用于办理结业证书) | 去程 航班 | 是否需要统一接车 | 返程 航班 | 是否需要统一送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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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联系人: 手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