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点、校友:
为树立优秀榜样,加强母校与校友的联系,充分发挥终身学习优秀校友的示范引领作用,激励在读学生成长成才,继续教育学院根据《中国药科大学成人高等教育荣誉体系实施办法》(药大继〔2025〕66号)首次开展“终身学习优秀校友”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目的
1.鼓励坚持,倡导终身学习。向社会和校内师生传递终身学习的重要性与可行性,强调学习是贯穿一生的自我提升过程。以优秀校友的亲身经历和学习历程,推动终身学习理念在校园内外广泛传播,营造浓厚的学习氛围,发挥其示范效应,带动更多人投身终身学习,为社会发展注入源源不断的知识动力。
2.树立榜样,激励在读学生。通过挖掘和表彰持续追求知识提升、践行终身学习理念的校友,为在读学生树立真实可感的学习标杆。展示校友们如何通过成人教育、在职进修、专题学习等方式不断突破自我,激发在读学生对知识的渴望与追求。
3.加强沟通,聚力校友情谊。为终身学习优秀校友提供展示平台,增强校友对母校的认同感与归属感,同时让母校深入了解校友发展动态,促进校友与母校在学术、资源等方面的互动合作,同向同行,推动学校建设与发展。
4.突出展示,丰富教育成果。作为成人高等教育荣誉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评选活动可充分 展现中国药科大学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在人才培养方面的成效,突出学校对学生终身发展的关注与支持,提升学校继续教育的社会影响力与品牌价值。
二、评选范围
1.中国药科大学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成人高等教育)历届毕业生;
2.中国药科大学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在籍生。
三、评选标准
参选者需是践行终身学习理念的典范,通过持续追求知识提升在岗位上发挥模范带头作用或做出较大较好贡献者。评选主要围绕学历提升维度、专业技能拓展、学习实践与成果、学习精神与影响力等四个方面的突出表现进行。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参与评选:
1.毕业后继续深造,实现学历进阶,如从专科提升至本科,或获取硕士、博士学位者;
2.毕业后不断精进专业能力,获得多项高含金量职业资格认证,或积极参与行业高端培训、进修活动,并取得优异成绩与显著成果者;
3.毕业后在所从事的岗位上长期坚持学习与研究,并将知识转化为实际应用,在工作中取得突出业绩,或在学术研究、技术创新、文化创作等领域发表高质量成果,如出版专著、发表高质量核心期刊论文、获得专利等者;
4.在工作和生活中注重宣传和倡导终身学习的理念,并在单位、社区、行业、家庭内践行引领,带动身边人共同学习,塑造终身学习型家庭或组织者;
5.毕业后在从事的行业或工作领域成绩卓著,成为学术精英、商业领袖、政府领导、创业典范、职业先锋、公益人物等;
6.毕业后因表现突出获得省级及以上荣誉称号或见义勇为荣誉称号者;
7.毕业后为母校建设与发展作出较大贡献者。
四、申报方式
1.个人自荐。符合条件者可自荐提交《中国药科大学高等学历继续教育“终身学习优秀校友”申报表》(附件1)及相关证明材料。
2.教学点推荐。教学点可根据标准推荐校友参加评选,提交《中国药科大学高等学历继续教育“终身学习优秀校友”推荐表》(附件2)并附证明材料。
上述材料纸质版寄送至联系人,电子版同步发送至指定邮箱,截止时间为2025年9月10日。
五、评选程序
1.学院初审。学院对所有申报和推荐材料进行初审,核查材料的规范性、有效性、真实性,初步筛选出符合条件的候选人。
2.专家综审。学院成立专家评审小组,对申报情况进行综合评定,确定最终入选名单并公示。
六、表彰与宣传
1.颁发“中国药科大学高等学历继续教育终身学习优秀校友”荣誉证书(加盖学校公章)及纪念奖品。
2.报送学校校友会,推荐成为中国药科大学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校友组织骨干,并通过学院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形式进行广泛专题宣传,报道终身学习优秀校友的典型事迹。
3.择期邀请优秀校友参加开学典礼、毕业典礼及校庆等重要活动发表演讲,优先安排终身学习优秀校友分享学习经验与成长历程,激励在读学生践行终身学习理念。
联系人:曹老师,025-83271239,760794118@qq.com。
地 址:江苏省南京市鼓楼区童家巷24号中国药科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附件:
附件1.中国药科大学高等学历继续教育“终身学习优秀校友”申报表.doc
附件2.中国药科大学高等学历继续教育“终身学习优秀校友”推荐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