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药科大学2026年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招生简章

时间:2026-03-17浏览:65

一、学校简介

中国药科大学为教育部直属、国家“211工程”、“985工程优势学科创新平台”和“双一流”建设高校,是我国首批具有博士、硕士学位授予权的高等学校之一。学校致力于建设以“药学+X”为牵引、“新药科”和“大药学”为特征,医药、农药、兽药融合发展。学校现有4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药学、中药学、生物学、生物医学工程),2个博士专业学位授权点,8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6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2个博士后流动站(药学、中药学)。中药学学科入选国家“双一流”建设学科。在全国第四轮学科评估中,药学学科获评A+。在第五轮学科评估和全国专业学位水平评估中,龙头学科药学和中药学继续保持优势,均取得优异成绩。

中国药科大学继续教育始于1953年中央卫生部委托华东药学院举办的药剂学科中级助理教员训练班,2014年11月,更名原有办学机构为继续教育学院(以下简称“学院”)作为学校举办继续教育的主要单位。多年来,学院形成了学历教育和非学历教育“一体两翼”发展战略和成人教育、非学历培训、自学考试、国际项目“四位一体多元协调”发展战略,除学历教育外,还打造出各级药品监管人员培训、医药企业专业技术人员培训、医药院校师资队伍培训、医疗机构药学服务专业人员培训、同等学力申硕和出国留学培训等多种精品项目。

为了进一步提升我国医药领域高层次人才的专业素养和创新能力,适应医药行业快速发展的需要,中国药科大学现面向广大医药行业从业者及有志于投身医药事业的优秀人才,开展招收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工作,旨在通过系统的课程学习和实践锻炼,培养具有国际视野、创新思维和实践能力的高端医药人才,为推动我国医药产业的高质量发展贡献力量。

二、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简介

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是国家为满足社会对高层次人才的需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法》设立的一种学位申请方式。它允许满足申请条件的在职人员在不脱产的情况下,通过参加课程学习、课程考试和“全国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外国语水平和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以下简称“统考”),申请硕士学位。

三、拟招生专业

序号

可申请的学科专业

专业代码

全国统考学科

综合考试科目

专业所在学院

1

社会与管理药学

1007Z2

国际医药商学院

2

临床药学

1007Z5

基础医学与临床药学学院

3

药物化学

100704

药学院

4

微生物与生化药学

100705

生命科学技术学院

5

生药学

100703

中药学院

6

制药工程

1007Z1

工学院

7

思想政治教育

030505

马克思主义学院

注:1.相应专业是否开班具体参考报读人数,以主管部门当年审批为准。

       2.招生人数计划:预计不超过50人/专业

四、申请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遵守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品行端正。

(二)已获得学士学位并在获得学士学位后工作三年以上;或虽无学士学位但已获得硕士或博士学位者,在教学、科研、专门技术、管理等方面做出成绩,学术水平或专门技术水平已达到所申请学科的硕士学位授予标准。已获得的学士、硕士或博士学位为国(境)外学位的,其所获国(境)外学位需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注:具有大专以上学历者可报名参加第一阶段课程学习,欲申请硕士学位者必须同时满足以上申请条件。

五、培养方式及学习安排

以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的在职人员原则上采取不离岗的学习方式。总体培养分为课程研修和论文研究两个阶段。两个阶段的学习期限合计不得超过6年(自资格审查通过之日起算),逾期未办理相应手续或学位论文未通过者,学校不再受理学位申请,所交费用不予退还。

(一)第一阶段:课程研修

1.课程研修总时长约1.5年,学习形式为线上线下混合式教学(线下授课一般安排在周末)。

2.学员须在规定期限内完成所申请学科专业硕士研究生培养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并通过课程考试或考核,达到规定的学分。

3.课程研修期间,申请人须参加“全国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外国语水平和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以下简称“统考”)。

(二)第二阶段:论文研究及学位工作

1.修满专业培养方案规定的全部学分,且通过“统考”者,可开始学位论文研究及学位工作。

2.申请人需在规定时限内完成论文开题、答辩等任务。学位论文开题、中期考核、创新性成果发表、盲审、答辩等要求,均按照学校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六、证书授予

1.学员在规定期限内按照专业培养方案完成规定课程学习(不含“统考”科目、学位论文)且修满学分者,可办理结业证书。

2.申请人修满专业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学分、发表创新性成果并通过学位论文答辩后,可申请相应硕士学位。经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通过后,可获得硕士学位证书。

七、收费标准

(一)第一阶段学费:45000元。申请人应在入学前一次性缴清,该学费全部进入中国药科大学账户,由学校出具正式发票。正式开课后,申请人因故不能坚持的,视作自动放弃学习,不予退费。

(二)第二阶段学费:15000元(只对申请硕士学位的申请人收取)。申请人应在学位论文开题前一次性缴纳。该学费全部进入中国药科大学账户,由学校出具正式发票。

注:申请人缴纳的费用中不包括教材资料费、往返学习交通费、报名参加“统考”费用、学习参考资料费用、论文期刊发表费用等。

八、报名流程

(一)网上预报名

即日起至8月31日,申请人扫描下方二维码进行预报名。

申请人需在线提交如下信息及材料:

1.个人信息及拟申请专业(按报名系统中要求填写);

2.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

3.最高学历证书及学信网出具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4.最高学位证书及学信网出具的《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已获得的学士、硕士或博士学位为国(境)外学校颁发的,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5.本人近期蓝底免冠照片(按报名系统中要求提供);

6.《中国药科大学2026年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报名登记表》(见附件1)。

特别注意:申请人的通讯地址、手机号码、电子邮箱等信息务必填写完整、正确,以免影响后续通知、电子发票的接收。

(二)材料审核

中国药科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对预报名材料进行预审核(通过后将邮件或电话告知),依据各专业招生计划数和有效报名顺序接收申请。不按要求提交材料或不符合报名条件的预报名申请不予接收。所有预报名材料原件请申请人妥善保存,供现场确认时核查。

重要知会:交付学校审核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身份证等报名资料必须是真实、合法、有效的,因证书不实造成的一切后果、一切责任由申请人自负。

(三)缴费

报名预审核通过的申请人请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中国药科大学财务缴费平台一次性缴纳第一阶段学费(缴费操作指南另行通知)。

(四)现场确认

申请人需参加现场确认(时间、地点及要求等另行通知),现场确认包括:

(1)提交纸质报名表原件(附件1);

(2)身份证明、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等原件查验;

(3)个人图像信息现场采集;

(4)签署《学员告知书》。

九、其他

(一)本简章所涉及内容由中国药科大学继续教育学院负责解释。

(二)自本简章发布至申请人资格复核前,如遇国家政策变动,以最新国家政策为准。

(三)我校未委托任何校外机构进行招生宣传及报名工作,如发现中介机构代理报名,一经查实取消其报名资格。

(四)对冒用我校名义从事相关招生工作的任何社会团体和个人,我校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请申请人提高警惕,谨防上当受骗。

(五)凡在我校以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人员,不得同时向其他学位授予单位提出学位申请。

(六)联系方式

中国药科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官网:https://jjy.cpu.edu.cn/

联系人:马老师、李老师

联系电话:025-83271559、025-83271396

联系QQ号:1257576797、360954916

联系邮箱:1257576797@qq.com

中国药科大学2026年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咨询QQ群:1078541057


附件:中国药科大学2026年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报名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