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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6年上半年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人员学位论文开题工作的通知

2026-05-14 17:08:26来源:柳翠浏览:28

各位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人员:

根据《中国药科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管理办法》(药大研函〔2022〕22号)等相关要求,现对继续教育学院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人员的开题工作安排如下:

一、开题对象

继续教育学院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人员。

二、开题时间

开题现场答辩时间为617,采取线下公开答辩形式进行,每位学员的开题答辩包括个人陈述(约15分钟的ppt汇报)、专家提问结果评定三个部分。

三、开题地点

中国药科大学江宁校区(南京市江宁区龙眠大道639号),具体地点见分组名单。

四、工作要求

1.610日前学员将开题报告电子扫描件(须经导师签字)发送至邮箱760794118@qq.com开题报告原件、学员承诺书、2专家推荐请在答辩现场递交至答辩秘书。

2.开题答辩专家组成员由学院聘请,开题答辩会由专家组长主持。专家组参照《中国药科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工作细则》中的评审指标要求对学员提交的开题材料进行评价,最终成绩由各答辩专家组综合确定,由答辩秘书在学员提交的开题报告上记录、签字,答辩专家组组长签字确认后,相关材料交至学院存档。

3.开题结果为“通过”的学员原则上不得更改论题,如有特殊原因需更改者,须由学员书面申请,经导师、学院审批同意后,报研究生院备案,并按要求重新开题。开题结果为“不通过”的学员可在2个月内申请重新开题。

4.因故不能参加开题的学员应至少提前两周提出延迟开题申请,获得导师、学院同意后参加下一批次开题。未经批准不按要求参加开题的学员,当次开题结果按“不通过”评定。

5.623前学院汇总所有开题学员的评定结果。学院将开题评定结果通知到每位同等学力申硕人员并在学院官网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报送至研究生院。

五、工作联系人

曹老师  025-83271559

黄老师  025-83271150


附件:

1. 《中国药科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管理办法(2022年修订)》(药大研函〔2022〕22号)

2. 《中国药科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工作细则》(药大研函〔2023〕40号)

3. 中国药科大学学术学位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报告书

4. 中国药科大学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学员承诺书

5. 专家推荐书


《关于2026年上半年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人员学位论文开题工作的通知》附件.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