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通知公告

关于举办江苏省本科院校师资管理者(培训项目负责人)培训的通知

2021-09-19 10:58:07来源:系统管理员浏览:112

各有关本科院校(单位):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1年度本科院校教师培训工作的通知》(苏教师函〔202115号)文件要求,由中国药科大学承办的“江苏省本科院校师资管理者(培训项目负责人)培训班”(项目代码:2021G39)定于1019日至22日举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和名额

本次研修对象为我省本科院校从事师资队伍建设管理的培训项目负责人(人事处、教师发展中心或教务处分管领导),本次研修班人数50人,请有关本科院校选派12人参加研修。

二、培训形式

培训采用专家讲座、交流研讨等形式。

三、培训时间地点、联系方式

报名时间:本次培训报名截止日期为20211011日,按报名顺序,额满为止。

培训时间:1020日至22日举行,集中培训3

报到时间:1019日下午14:00-18:00

报到地点:中国药科大学玄武门校区(江苏省南京市鼓楼区童家巷24号)

联系人:郝雅萍025-8327159615996253752

董雪松025-8327152913505180632

四、培训经费

培训经费由省教育厅承担。学员的餐费和住宿费由办班单位在培训经费中统一支出,学员的往返交通费由学员所在单位报销。

五、其他

1.对参加培训并达到培训要求的学员,由省教育厅师资培训中心统一颁发培训证书。所在学校应承认其接受继续教育的经历,并记入相关档案。

2.请各校认真做好学员选派工作,于1011日前以学校为单位将参会回执电子版发送到邮箱8299412@qq.com,并通知参会学员扫码加入培训研讨QQ群(回执单和群二维码详见附件1)。

3.请参培教师确保自己身体健康,无发烧、呼吸道感染等症状,乘坐公共交通需佩戴口罩,报到前通过培训研讨QQ提交健康码和行程证明,报到时递交培训人员健康情况承诺书(附件2)。

4.参培教师开班前14天不得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不可与确诊/疑似或无症状感染者有密切接触、不得与从中高风险地区返乡人员或境外归国人员有接触、不可与出现发热或呼吸道感染等症状患者接触。如有,需提供资质检测机构出具的一周内的核酸检测报告,核酸检测为阴性者可正常报到,结果为异常的,请在当地疾控部门指导安排下接受隔离或治疗。

 

 

 

中国药科大学

2021918

 

 

 

 

 

附件1

2021年江苏省本科院校师资管理者

(培训项目负责人)培训班参会回执

学校:

姓名

性别

所在部门

职务职称

身份证号

手机号

 

 

 

 

 

 

 

 

 

 

 

 

 

 

 

/ 

 

 

附件2

2021年江苏省本科院校师资管理者(培训项目负责人)培训班培训人员健康情况承诺书

1.本人对参加此次培训的任务、目的、性质已有清楚的了解,本人身体和心理状况适合参加此次培训。

本人郑重承诺:

1)参加培训前14天内身体健康,无发热、胸闷、乏力、干咳等症状,并有“苏康码”绿码。

2)参加培训前本人及家人一个月内未接触确诊或疑似新冠肺炎患者。

3)参加培训前本人及家人一个月内无疫情防控重点地区旅居史,未密切接疫情防控重点地区返乡人员。

4)参加培训前本人及家人14天内无国(境)外旅居史或未接触过国(境)外人员。

5)参加培训前14天内本人及家人无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

2.参训期间,本人承诺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本次培训的各项规章制度,自觉配合培训方落实疫情防控措施要求;自觉服从培训方的管理,不做有损单位和个人行为规范的行为;未经培训方允许,不擅自离开培训点;把自己和他人的健康和人身安全放在首位,不做任何有风险或有潜在风险的事。一旦出现因不服从培训安排或离开培训点造成的损失或事故,责任由本人承担。

3.自觉遵守“八项规定”,培训期间不接受宴请,不酗酒,不参加与教学实践观摩无关的旅游等活动。培训期间不携带子女、亲属参加培训。不向培训方提出和培训内容无关的要求,杜绝“替培”行为(找他人顶替参加培训)。

4.尊师重教,端正学风,当好“学生”。培训期间,严格履行请销假手续,上课不迟到、早退、不无故缺席,不在课堂上玩手机。在学习、生活中如有意见或建议,本人会通过正常渠道反映,不挑拨煽动他人,不向媒体(包括微信、QQ等自媒体)发布不属实信息,自觉维护培训秩序。

 

承诺人:

身份证号:

年   月   日

附件下载地址:
http://cmscdn.chinaedu.net/uploadfile/2021/0919/20210919112921636.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