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药科大学玄武门校区学术交流中心A107会议室因更换LED大屏和音箱,涉及到地台,顶部和投影墙的部分装饰结构的拆除和修复,线缆的布设及机房的集成整理,要求选用符合国家环保和质量要求的材料和产品,遵守国家及地方有关环保规定,质量等级达合格标准。施工过程尽量保证原有装修风格,选材和颜色尽可能贴近原有色彩,确保整体美观大方。所有选择的材料皆需要符合国家环保等级要求和质量要求。
1.现有装修局部拆除。包括:现有舞台中央背景墙拆除、投影仪拆除、现有音响设备拆除、现有讲台拆除。现有舞台地板拆除。
2.音视频设备安装,包括:安装LED显示屏、安装音响设备、相关音视频集成至讲台、综合布线、安装机柜、机房整理
3.局部环境美化,包括:LED显示屏包边及周围背景墙美化、舞台恢复。
二、项目地点
南京市鼓楼区童家巷24号,中国药科大学,玄武门校区学术交流中心A107会议室。
三、项目预算
50000元(人民币)。
四、服务需求
服务期限:中标公示后3个工作日内签订合同,签订合同至完成全部施工总计15天(不含国家法定节假日)。
数量、清单、效果图:
107报告厅大屏系统集成改造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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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明细 |
单位 |
数量 |
1 |
大屏四周按效果图装饰修复 |
项 |
1 |
2 |
地台翻新,铺设地板,侧边贴铝塑板 |
项 |
1 |
3 |
机房机柜整理集成 |
项 |
1 |
4 |
大屏强弱电布线,原有线路梳理等 |
项 |
1 |
5 |
音箱拆顶并修复 |
项 |
1 |
6 |
工程辅材辅料集成垃圾处理 |
项 |
1 |
五、投标人资质要求
5.1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并依照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提供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自然人的身份证);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的会计报表);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及证明材料);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见后附件);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项目实施所必须的许可资质证明材料):无。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2本次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供应商参加投标。
5.3拒绝下述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采购代理机构在供应商购买采购文件时,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等渠道查询供应商在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前的信用记录并保存。
六、报名方式、采购方式及时间、地点
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报名和谈判时间:2022年1月25日(周二)上午10:00,超过此时间不再接受报名,报名时需要携带以下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的相关资质证明材料。
报名和谈判地点:南京市鼓楼区童家巷24号,中国药科大学,玄武门校区学术交流中心4楼会议室。
七、公告期限
自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凡参加投标的相关人员,应完成以下注意事项:
1、所有人员进校前必须提前一天办理入校手续(疫情防控信息),详情请见附件(到访单位:继续教育学院;校内联系人:张志强,工号:1020050879);
2、进入学校时必须佩戴口罩,不得随意走动。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地 址:南京市鼓楼区童家巷24号,中国药科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联系方式:张老师 025-83271223
附件:进校申请操作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