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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药科大学玄武门校区学术交流中心A107会议室智慧化音视频设备集成项目竞争性谈判补充公告

2022-01-20 21:52:00来源:系统管理员浏览:101
应标单位在报名时需要携带以下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的相关资质证明材料。

3)单位盖章的报价单(包含项目明细报价、总价等)。

以上材料需密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