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媒体网络平台管理的通知
各函授站点、各合作单位、广大师生:
为进一步强化网络意识形态主阵地建设,规范新媒体网络平台的运行管理,更好地发挥新媒体在思想引领、信息交流、文化传播、服务师生等方面的作用,根据上级文件精神,现就进一步加强新媒体网络平台管理工作通知如下:
一、新媒体网络平台的范围
冠以“中国药科大学”、“药大”、“CPU”等带有学校寓意的官方微信公众号、官方微博、抖音、APP移动客户端、百度贴吧、头条号、强国号、百家号、B站,以及微信群、QQ群、微博群、贴吧群、陌陌群、支付宝群聊等各类互联网群组等都作为本通知涉及的范围。
二、新媒体网络平台管理的具体要求
1.遵循工作必需的原则。新媒体网络平台的建设、管理、使用必须严格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和各级各类规章制度,根据工作之必需进行注册与管理,按照“谁建设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实行归口管理、分级负责。
2.全面清查与备案。即日起,各函授站点、各合作单位和广大师生员工全面清查上述新媒体网络平台,对冠名进行合理调整,在不影响工作的前提下,尽可能不冠以“中国药科大学”、“药大”、“CPU”等,对必须冠以学校名义的新媒体网络平台统一填写《中国药科大学新媒体网络平台建设备案登记表》,对相关情况(如名称、作用、信息发布范围等)进行统一说明,明确平台责任人。之后,新增新媒体网络平台或新媒体网络平台建设责任人变更,均需依照上述程序及时备案方可使用。
3.专人负责加强日常管理。原则上,各函授站点、各合作单位的负责人是新媒体网络平台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各函授站点、合作单位可指定专人作为管理员负责日常运营和具体管理工作。注册人与管理员共同负责新媒体网络平台的建设和管理、信息内容的搜集、整理、编辑和发布工作,对发布信息的真实性、可靠性和合规性负责,并对新媒体网络平台的使用过程、信息安全进行实时监督。新媒体网络平台上所发布的信息内容形式上可以丰富多样,但信息必须主流、正面、积极、健康,符合新时代师生正确的价值取向,能够引导全体师生形成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
4.杜绝相关禁止事项。(1)禁止利用新媒体网络平台从事危害国家安全、荣誉和利益,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煽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泄露国家机密,煽动抗拒、破坏国家宪法和法律法规实施等行为;(2)禁止宣扬恐怖主义、极端主义,禁止宣扬民族仇恨、民族歧视或破坏民族团结等行为;(3)禁止发表邪教、封建迷信、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教唆犯罪等有害信息或低俗内容;(4)禁止捏造虚假、有害信息,禁止歪曲事实、散布谣言;(5)禁止实施网络侵害与网络诽谤,如侵害侮辱他人名誉、隐私、知识产权和其他合法权益等行为;(6)禁止传播非法文字、图片、音频、视频资料及网络病毒等;(7)禁止损害国家机关和学校声誉及形象的行为;(8)禁止为他人违法行为提供网络技术支持、广告推广、支付结算帮助等行为;(9)禁止攻击或非法侵入新媒体网络平台、窃取信息数据等危害网络安全等行为;(10)禁止提供专门用于从事侵入新媒体网络平台、干扰网络及新媒体正常功能及防护措施、窃取网络及新媒体数据等危害网络安全活动的有关程序、工具、技术支持等;(11)禁止个人擅自以学校(学院)等单位、组织名义或利用学校(学院)名称、标识、徽章等注册私用新媒体平台;(12)禁止利用新媒体网络平台组织或参与非法组织;(13)禁止其他任何网络违法违规行为和有损网络道德文明的行为。
请各函授站点、各合作单位、各师生员工高度重视新媒体平台管理工作,各司其职、各守其责,共同创造和维护良好的网络生态环境,充分发挥新媒体在继续教育领域强化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上的重要作用。2022年4月18日前将各站点、单位将汇总后的《中国药科大学新媒体网络平台建设备案登记表》发至联系人邮箱。
联系人:黄涛,电子邮箱:ht15298360992@126.com。
中国药科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2022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