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取消部分2020级新生入学资格的决定

时间:2020-04-15浏览:95

药大继教函﹝20204

中国药科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关于取消部分2020级新生入学资格的决定

为加强学院成人高等教育学生学籍管理,维护正常的教学秩序,依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21号令)、《教育部关于加强成人高等教育招生和办学秩序管理的通知》(教发〔200723号)、《中国药科大学成人高等教育学籍管理规定》等文件的精神和要求,学院各教学点对所管理的2020级新生认真履行了联系和告知义务。目前,仍有2402020级新生逾期未报到或自愿放弃入学资格,故根据相关管理规定,取消其入学资格,详见附件。

 

附件:中国药科大学继续教育学院2020级新生取消入学资格公示名单(240名)


中国药科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2020年4月15日